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名前需争得申请学院和导师的同意方可报名,具体招生计划分配见下表:
三、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20]1号)。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5月7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2021年9月
六、报名程序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手机bat365官网:,进入“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填写注册报名信息,个人信息填写齐全提交并在线缴费(报名费250元)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注: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专项计划选择少民骨干;报考类别选择定向。
2、考生应在报名成功后下载系统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完整,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时请选择EMS快递。自5月11日起,我校将陆续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报名材料须有以下内容: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专家推荐意见2份和政治思想审查评语);
(2)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体检表(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6)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七、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
八、招生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招生单位、被录取的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毕业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九、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不超过6年。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手机bat365官网行政二号楼33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网址:
手机bat365官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
附件下载:附件3.手机bat365官网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